犍为县人民政府:
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 “大环保”工作格局。一是要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绿色发展”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健全环保工作机制。二是围绕完成全年环境保护目标实现,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相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照环保工作目标,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做好环保的各项工作。三是要建立重大事项会商机制。针对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倒排工期,认真梳理各个时间节点的重点工作,做到精准发力,及时研究解决。四是要强化督查,严格问责。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加大对环保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格问责,确保圆满完成环保工作目标。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保工作舆论氛围。一是要通过电视、微犍为、手机短信、广播、报纸、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民知晓率达95%以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扩大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形成各方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共同携手推进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全民环保教育,在全县厚植环保法治意识,开展“法律五进”、“世界环境日守法宣誓”、“小手牵大手”、“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贯穿于日常执法过程中,运用法律手段化解问题。三是要继续办好“犍为环保聚焦”电视专栏,及时报导环保工作动态,曝光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发现环保舆情第一时间处理,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让污染环境的不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一是要认真落实县委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城镇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城镇功能布局和生态空间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城市。二是要结合犍为工业基地总体布局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要求,强化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等措施,不断提高先进制造业、循环农业和现代服务业比重,着力构建现代绿色产业体系。三是要结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和“绿美金犍〮宜居乡村”行动计划,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四、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环境安全。一是要搞好大气污染防控。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段严治、常态化管控,紧盯冬季雾霾防控、夏季臭氧防治、春节烟花爆竹禁放、春秋秸秆禁烧四个重点时段,制定实施防控方案,精准施策,全力调控,特别要加大秸秆回收处理和综合利用力度,切实加强岷江航电施工的扬尘管控,确保空气质量优于市平均水平,真正与省级宜居县城相匹配。二是要搞好水污染防控。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发挥好“河长制”制度优势,建立岷江、马边河等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弄清污染源、风险源家底,制定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措施,细化27条河流、74座水库一河(库)一策“四张清单”,全面消除城区和各景区周边黑臭水体。狠抓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按规定时限全面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三是要搞好土污染防控。扎实推进5000亩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和82个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与农产品产地环境例行监测工作,从源头上有效禁止高毒、剧毒、高农残三类农药使用,开展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搞好固体废弃物、餐厨垃圾处理,提高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四是结合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适时调整生猪禁养、限养、宜养规划。
五、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是要充实执法力量。增加环保执法人员配备,按标准配备执法装备,改善执法办公条件,有效解决部门、乡镇环保管理执法力量不足和无权执法的问题。二是要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培训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强化执法、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行业技能等培训,抓好职业道德建设和素质教育,严格管理,全面提升执法和监管人员专业素质。三是要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一步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环境监管和环保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六、进一步坚定政治担当,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要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群众身边环境突出问题为抓手,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二是要强力推进2018年度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标准不变、要求不变、力度不变,把环境保护督察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环保专项督察整改力度,特别把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盯紧看牢,对环境突出问题解决不到位的决不放过、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决不放过、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决不放过,持续传导环境保护压力。三是要强化督查督办。全面开展全覆盖督查,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明察暗访全覆盖,确保整改进度。对所有上报完成整改的问题,严格比照《整改销号工作办法》,凡是不符合销号标准的,一律重新整改,确保经得起国家和省上的检查。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19年2月底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将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