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方明刚等7人辞去犍为县选举委员会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15日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
黄宗高辞去犍为县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华胜辞去犍为县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方明刚辞去犍为县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志峰辞去犍为县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葵辞去犍为县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长风辞去犍为县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 妍辞去犍为县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